怀孕多久可以做药流?药物流产并非人人适用,它有的适应证,一般地说,“入选”的孕妇应该有6个条件:
1.年轻的初孕妇女或未产妇女;
2.近一个月内不离开;
3.有条件在设施完善的医疗机构就近就医;
4.停经少于49天;
5. B超显示宫内妊娠,胎囊平均直径小于今20毫米;
6.孕妇没有心肝、肾、生殖、内分泌系统疾病,无烟酒嗜好。
怀孕5~7周的健康妇女,不适合用手术方法流产者,如:
1.剖腹产1年内,人流半年内或有过多次人流史又怀孕者,因子宫未得到完全恢复,手术流产则容易发生损伤及出血等危险。
2.长期服用甾体避孕药或哺乳期的妇女,由于子宫壁薄、质软而脆弱,容易损伤,较好不用手术流产。
3.子宫畸形或极度倾屈的妇女,手术有困难。
4.非常害怕手术或手术中曾经出现过头晕、心慌、出冷汗、面色苍白等症状妇女。
药流后注意事项:
1.组织物排出后需在医院留察1小时。若阴噵流血不多可以回家休息。
2.流产后2周内适当休息,吃富有营养食物,不做重体力劳动。
3.注意会阴清洁,阴噵流血未净时禁盆浴及性生活。
4.流产后的较初2~3天,阴噵流血量一般相当于月经量或略多于月经量,若阴噵流血量很多或持续不净要及时就诊。
5.未见组织物排出者用药后观察2周,期间大、小便时应注意有无组织物排出。每周送尿作妊娠试验检查。
6.流产后可能很快恢复排卵,应采取避孕措施,以免再次妊娠。
提示:如果就诊有什么不明白,欢迎拨打健康热线:0512-63458013 或拨打400-0908-120。